污水處理廠之 為了改變這種現狀,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就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等條款作出規定,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26日,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再次聯合下發《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眾多研究機構紛紛表示,污水處理費提高之后,廣大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噸水的服務費也有望隨之增加,這對于污水處理全行業來說都是普遍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出臺的《通知》是我國首部對全國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作出的明確說明。而之前出臺的《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對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做出明確規定。分析人士認為,作為“水十條”“重頭戲”的污水處理領域頻頻出臺相關政策,或是為“水十條”面世鋪路,“水十條”的出臺“呼之欲出”。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供水水價包括水費、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
以北京市為例,2014年5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了水價并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重點調整了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調整后現行的北京市居民用水第一階梯自來水價格為5元/噸,其中水費為2.07元/噸、水資源費為1.57元/噸、污水處理費為1.36元/噸,污水處理費占自來水總價不到三成,而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這一占比均接近五成,污水處理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水費價格。
事實上,2014年年初,發改委、住建部聯合發文,給階梯水價制訂了時間表,要求2015年底前,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階梯水價中,污水處理費成為調整重點之一。
此次我國首次以明文規定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法規,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預計將由此引發我國大部分城市新一輪水價上漲。根據《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因此,水價上漲后或將有利于解決污水處理廠的盈利難題,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水環境質量。
業內專家也指出,近年來,我國水源地破壞嚴重、水污染現象頻發、處理工藝升級,再加上污水處理成本和污泥處理處置需要的提升,未來水價上漲已成為必然趨勢。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即將頒布的消息于2014年即已傳得沸沸揚揚,但時至2015年卻遲遲未能出臺。在人們對“水十條”的熱切盼望中,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于1月26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上調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噸,非居民不低于1.4元/噸。業內普遍認為,污水處理費的上調或是為“水十條”的出臺熱身,并為水價上調提供了可能。
首部全國性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或為“水十條”鋪路
“水十條”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大氣十條”)之后,我國又一項重大污染防治計劃。據透露,“水十條”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
長期以來,我國的污水處理費一直在低位徘徊。國觀智庫發布的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32個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價格均價為0.81元/噸,其中12個城市高于均價,19個城市低于均價。污水處理費最高的南京(1.42元/噸)和最低的長春(0.4元/噸)相差近2.6倍,各城市間污水處理費排名,無論從人均水資源量,還是從經濟發展水平來看,均沒有規律可循。
目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收入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即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和政府補貼,其中政府補貼約占30%-40%。政府補貼不到位、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偏低,使全國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處于虧損或微利狀況,對進一步提升水質等提標改造項目帶來較大資金困擾。
事實上,此前全國多地已陸續出臺《城鎮污水處理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針對污水處理收費和使用均作出了規定。但業內普遍反映各地制定的標準和辦法均不統一,使得全國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處于“饑飽不一”的狀態,特別是地方財力有限的廣大中西部地區,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幾乎陷入虧損。
污水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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