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溝道的埋設深度和覆土厚度
污水溝道的埋設深度是指溝底的內壁到地面的距離。溝道的埋設深度對整個污水處理溝道系統的造價和施工影響很大。溝道愈深,則造價愈貴,施工期愈長。所以,溝道的埋設深度小些好并有一個最大限值,這個限值稱做最大埋深。溝道的最大埋深需要根據技術經濟指標及施工方法決定。在干燥土壤中,溝道最大埋深一般不超過7~8m;在多水、流沙、石灰巖地層中,一般不超過5m。
溝道的覆土厚度是指溝頂的外壁到地面的距離。盡管溝道埋深小些好,但是,溝道的覆土厚度有一個最小限值,稱最小覆土厚度。最小覆上厚度決定于下列三個因素:①必須防止溝道中的污水冰凍和因土填冰凍膨脹而損壞溝道;②必須防止溝壁被車輛造成的活荷重壓壞:③必須滿足支溝在銜接上的要求。
污水在溝道中冰凍的可能與污水的水溫和土壤的冰凍深度等因素有關。由于生活污水本身溫度較高,即使在冬季亦不低于7-11度,工業度水的溫度一般還要高些,故道周圍的混并不冰凍因此沒有必要把整個溝道都埋在土壤的冰凍線以下;但是,如將整個溝道都埋在冰凍線以上則土壤冰凍膨脹可能損壞溝道的基礎,從而損壞溝道整體;所以《規范》規定:無保溫措施的生活污水溝道或水溫和它接近的工業廢水溝道,溝底在冰凍線之上的距離不得大于0.15m。
為了防止車重壓壞溝壁,溝頂應有一定厚度的覆土。這一厚度的數值決定于溝壁的強度、活荷重的大小和活荷重的傳遞方式(與路面種類與覆土情況有關)等因素。《規范》規定:在車行道下,溝頂最小覆土厚度一般不宜小于0.7m在保證溝道不會受外部荷重損壞時,最小覆土厚度可適當減小。
在氣候溫暖的平坦地區,溝道的最小覆土厚度往往決定于房屋排出管在銜接上的要求。街區或廠區內的污水溝道承接房屋排出管,它的起端埋深就受房屋排出管埋深的控制。街道下的污水處理溝道一定要能承接街區或廠區內的污水溝道,因此,它的最小覆土厚度就受街區或廠區內的污水溝道埋深的控制。房屋排出管的最小埋深通常采用05-0.65m。這里應當指出,在上式的推算中,采用了連接支管的溝底與街溝溝頂相平的連接方式,這僅是為了便于表達。
對于每一個具體溝段來說,從上述決定最小覆土厚度的三個因素出發,可以得到三個不同的覆土限值。這三個限值中的最大值就是這一溝段的允許最小覆土厚度。
上面所講的這些規定,可作為設計時的參考,采用《規范》的規定時,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作具體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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